课外活动处

(甲) 宗旨

1. 培养学生独立自主、具进取心、肯帮助别人、有责任感, 成为能贡献社会的有为青年。

2. 激发学生的潜能及发展。

(乙) 方式
1. 校方规定每位学生必须参加一项的课外活动,为期一年,中途不可以退出。

2. 活动时间是每个星期五,时间:2:10pm – 3:30pm。(疫情期间改为线上进行)

3. 评分:
a.课外活动分数会被列入学业总平均,以两节课作计算。
b.评分项目包括:
(一)出席率 (50%) : 学生必须出席每个星期五的课外活动,无故缺席与无请假者一律视为缺席论。
(二)社团表现(20%) : 学生有担任职位,或是有积极参与社团安排之活动。
(三)杰出表现(10%) : 校内与校外的比赛的得奖者。
(四)额外练习(10%) : 除了星期五课外活动时间外,社团也有额外安排定期的练习(须向课外活动处填写练习时间)。
(五) 特殊表现(10%) : 学生有积极参与校方(校长与课外活动处)所指定的校内与校外活动。

4. 缴费:
a. 每位学生必须缴交团费。
b. 每个团体的团费依照团体的需求而有所不同。

5. 上活动时,服饰要整齐,应穿有关社团所规定之服装,若无规定则以校服为主。

6. 学生不受鼓励参加多于一个的会社,若有特殊情况,可向相关的会社顾问获得同意书后,再向本处申请。
7. 如有参加两个会社的学生,在课外活动分数计算方面本处将会以最高分数为主;若有其中一个会社的分数不及格,本处有权力终止学生继续参加该会社。

8. 学生不可以中途转社,除非有特殊的原因,学生就必须得到顾问同意书、家长书信证明再提出申请,然后本处将会与校方开会过后方作决定,如有需要本处将会亲自会面家长和顾问了解情况再作决定。

9. 会社顾问有权终止学生的会员资格,只要顾问在有充足的理由下并填妥“课外活动特殊事故表格”呈交给本处,待本处了解真实情况后再作批准,此项申请才方有效。

10. 凡学生缺席会社活动就必须到本处领取“请假表格”填妥后呈交给顾问及本处,如无请假者一律视为缺席论。

11. 凡学生不曾出席课外活动,其学期课外活动分数将以零分计算,除非有特殊情况,本处将另作考量。

12. 如学生的课外活动分数低于六十分,本处将会书面通知家长或是约见家长以了解情况。

13. 若学生在各项比赛中有特别杰出表现,本处在年终时将会颁发奖状以鼓励学生。

14. 学生必须积极参与各项有意义的活动以增广见闻、促进人际关系,如有遇到困难可先向本处询问解决方法,本处会乐于帮助学生。

申请入会与转换会社办法:

(一)申请入会社办法

a) 初一新生-由课外活动处于新学年月初统一处理。课外活动处将在开学第一周派发新生“申请入会表格”予每一位新生,在两周后本会将到各班统一收取表格。

b) 转学生/中途转学生:学生必须在入学后第一周亲自到本处领取“申请入会表格”, 待填妥表格后交到本处。

(二)申请转换会社办法

a) 学生必须携带顾问同意书、家长书信证明(必须写明转社原因),亲自到本处领取“转换社表格”,并缴交马币二元手续费(手续费充作课外活动基金)。

b) 表格上必须有原有会社顾问的签名及转入会社顾问签名加上书信证明交到本处,本处经过开会决议后批准,此项申请才方有效。

c) 获得批准转社者就必须留在原有的社团,不得擅自转社,否则该学期分数将会以零分计算。

(丁)本校课外活动团体分成以下七大类:

A)制服团体
管乐团、童军团、红新月会

B)艺术团体
华乐团、弦乐团、建中舞蹈团、风铃合唱团、美术社、书法社、扯铃社、象棋学会、二十四节令鼓社

C)学术团体
国文学会、英文学会、华语演辩社

D)联谊团体
基督徒学生团契、幼师会

E)体育团体
篮球社、乒乓社、羽球社、 排球社、跆拳道社、跆拳道社、西洋剑社、游泳社、田径社、中国武术

F)服务团体
图书馆学会、多媒体资讯工艺社(摄影组)、环保社、烘焙社、生活技能社

G) 科学研究
电脑程序发展社、科学学会